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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1月1日实施 2020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责任
发布时间:2020-10-09 1698

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发布了,我们一起看一下这将对养老机构有哪些影响。9月18日,民政部称中国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全面提升并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。

新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发布了,我们一起看一下这将对养老机构有哪些影响。9月18日,民政部称中国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全面提升并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。据介绍,2013年6月,为配合实施当时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,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,民政部发布了当时的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,此次发布的《办法》是对此前版本的全面修订。《办法》明确了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精神慰藉、文化娱乐等服务活动的要求。

2020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责任

第四十六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:

(一)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;

(二)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,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;

(三)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;

(四)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;

(五)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、场地、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;

(六)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;

(七)歧视、侮辱、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;

(八)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;

(九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
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四十七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养老院建设目前现状如何

据全国老龄办数据显示,在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中,老年餐桌和家政服务需求强烈,比例高达42.2%和33.3%;老年人对康复服务、长期照料的需求也不断增长,比例达到了21.4%和20.6%。

2017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.5万个,比2016年增长10.6%,其中: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.9万个,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4.3万个,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8.3万个。

2018年养老服务床位新增不到2万张,增幅放缓;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的养老床位数,继2017年后再次下降,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35-40张的目标难度加大。

与日益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全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数量不足100万,其中,经过专业训练、持证上岗的护理人员不足10%。目前全国约有40余所院校开设了养老专业,但年招生量不足2000人,每年毕业人数更是不足1500人。

养老院建设行业领域2019-2025年需求量预测

预计到2020年,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.55亿人左右,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.8%左右;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,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.18亿人左右,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%左右;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;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。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、质量明显改善、结构更加合理,多层次、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,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%,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%。

完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,开展“老年友好型城市”和“老年宜居社区”建设示范行动,继续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。到2020年,60%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,40%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,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。